
海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早上9:00至下午17:00。
除了上述办公时间外,为帮助民众了解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详细材料,下面列举了相关的申请材料清单。
首先,申请人需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详细记录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事项。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境内自然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相应的身份登记证明文件。对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则需要提供、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来往内地通行证。而地区自然人则需提供居民来往通行证,华侨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外籍自然人则需提供护照和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对于境内营利法人,需提供其他身份登记证明和营业执照;境内非营利法人则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或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所依据的文件。
境内特别法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北京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境内非法人组织则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登记证明。
此外,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或其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经有关部门转递或确认的材料。而境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需提供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或其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材料。
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则需提供该使(领)馆、办事机构、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中还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以及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款缴清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钉桩成果通知单、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款缴清凭证、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及合同、土地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等。
另外,申请军用土地时,还需提供全军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申请审核意见和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军用土地范围内的住宅用地,还需提供有权管理部门批复的征地文件(划分售房区方案)和建设计划。
最后,申请以出让方式和作价出资入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需提供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而申请在京单位不动产登记的,则需主管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登记申请审核意见。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交原件1份,若未要求提供原件,则提交与原件核验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经过登记部门工作人员比对确认,由其签字并加盖原件相符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验,则应提交该材料的出具机构或职权继受机构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