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包括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并且当前保持正常缴存状态。此外,申请人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需要符合户籍在东莞的要求,并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且证明需在两个月内有效。外籍职工则不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或配偶若存在单笔贷款逾期超过3期(助学贷款除外),住房贷款逾期累计超过10次,或有骗贷行为,将被或不予贷款。
家庭总债务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家庭月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收入,计算方式为住房公积金汇缴额除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此外,必须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证明文件,且需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若申请人在办理流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此网站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帮助申请人顺利完成申请流程。线下办理流程则涉及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将在收到材料后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予以受理,并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总的来说,东莞公积金贷款要求严格,申请人需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顺利申请。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操作,以提高申请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