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位于海珠区南田路302号,即海珠区婚育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为周一、二、四、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周三、六上午8:30至12:00。办公电话为020-34073601。
前往该处的交通方式多样。公交线路包括5、65、91、112、121A、188、243、285、811、B5、高峰81、大学城3线等,可在广东药学院站或江南大道口站下车;地铁乘客则可乘坐2号线江南西站A出口或D出口,按照指引步行即可。
内地居民结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临时身份证也可),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身份证与户口簿信息需一致,不一致时须先更正。
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居民身份证,以及经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澳门居民需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居民需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华侨须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声明,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外国人则需提供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内地军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