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政府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了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旨在提升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这项政策覆盖了所有年龄达到65周岁的上海户籍老人,并根据其年龄设定不同的津贴标准。具体来说,65-69岁的老人每月可领取75元,70-79岁为150元,80-89岁为180元,90-99岁为350元,而百岁以上老人则每月获得600元。津贴标准将随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申请这一津贴的流程简便。符合条件的老人或其代理人可向所在街道或乡镇政府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政府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初步审核,之后区县民政部门会利用本市人口信息系统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这一制度还设有一段追溯期,确保符合条件的老人不会错过补贴。
津贴将以“上海市敬老卡”形式发放,该卡由市民政局与市公安局共同管理。发放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分别在1月、4月、7月和10月。对于新增的或适用标准调整的对象,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按月计算津贴。市民政局负责整个制度的管理,区县民政部门则具体执行资格审核和津贴发放等工作。
为了确保津贴制度的顺利实施,上海市政府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和宣传引导的重要性。这项政策不仅简化了老年人的申请流程,还取消了70岁以上老人的免费交通福利,但保留了各区县对高龄老人的货币化营养补贴及一次性节日慰问等福利。在认定低保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时,老年综合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政府强调,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津贴及时准确发放。同时,要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这一政策的认知度,增强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