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为本科毕业生提供入户服务,符合条件者可以申请。
条件包括拥有本科学历、中山社保参保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申请途径包括通过中山市人社局官网提交申请或前往各镇区的人才入户代理点办理。
审核通过后,需前往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中山市人才入户(调动)申请表》、现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学历或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认证材料、现实表现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结婚证、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房产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
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应使用A4纸,并保持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包括:申请表需单位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单位盖章;学历或资格证书需提供认证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现实表现证明需单位或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出具;身份证及户口本需提交申请人、配偶及随迁子女的复印件;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需已婚及随迁子女提交;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需在中山工作单位签订,且若参保地不在中山需提供参保证明原件;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者可迁入公共户或搭户。
特别注意: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干部身份人员应一并调档,人事关系已在中山的人员无需调档,提交资料同上;非全日制毕业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不能调档。
办理地点:携带齐全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人社局受理窗口提交入户申请资料,凭人才入户审核意见表和所需证明资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落户申请。
具体的人社局详细地址请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