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并未实施针对国三标准车辆的强制报废。不过,在2019年,天津市出台了一项针对老旧柴油货车的提前淘汰补贴计划,旨在鼓励这类车辆的淘汰。这项的主要目标是降低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根据,补贴对象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在天津市注册登记,并符合市生态环境部门规定范围内的柴油货车。这些车辆必须为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或微型货车,具体车辆规格依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 802-2014)标准,载货柴油货车包括专用于货物运输的汽车。
具体而言,轻型载货汽车指的是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车辆,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和低速汽车。微型载货汽车则定义为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同样不包括低速汽车。
符合条件的车辆需要先由拆解公司进行拆解,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才能享受补贴。然而,以下几种情况的车辆将不被纳入补贴范围:车辆所有人为市、区各级党政机关或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车辆已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强制报废标准的;以及在补贴受理之日前已办理注销登记业务的。
补贴的受理时间是从2019年4月29日至6月10日,拆解公司办公的具体时间则视各公司安排而定。补贴的复核工作截止于6月30日17:00,补贴下拨截止时间为7月15日,而补贴的兑付则截止于8月16日17:00。
补贴标准方面,微型载货柴油车如符合上述条件,每辆可获得4000元的补贴;轻型载货柴油车则可获得9000元的补贴。
补贴申请程序由市商务部门指定的拆解公司负责。车主需前往指定地点提交申请,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车主可将问题汇总至拆解公司办公地点,由相关部门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