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1日起,安徽省开始执行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此举旨在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此次执行涉及轻型汽车和重型燃气车。
具体来说,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需符合或严于《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6a阶段标准。重型燃气车则需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6a阶段标准。这里的轻型汽车包括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N1类车辆,重型燃气车则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燃气车。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排放标准6b阶段的实施时间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若国家要求提前实施,将另行通告。
对于在2019年7月1日之前购买并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车辆,车主可在2019年10月1日之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各车辆生产和进口企业需提前做好生产与进口计划,各销售企业也应在经营场所明确告知相关政策。
欲查询车辆是否达到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可查看随车环保信息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