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保对象包括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这些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流程涉及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区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所需材料包括参保人的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症残疾人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哈市辖区(不含双城区和呼兰区农业户籍)的人员,还需携带在哈市区内农业银行开具的农行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缴费标准为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自主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当年保费收缴期为1月1日至11月30日。值得一提的是,哈尔滨市1-2级重度残疾人群参保可享受代缴。
参保待遇方面,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年满60周岁;二是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即可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