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缓解杭州交通拥堵,杭州市自2014年5月5日起调整了工作日高峰时段的“错峰限行”措施。该措施旨在为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城市快速路网的建设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时间。
“错峰限行”的时段为工作日的7:00至9:00和16:30至18:30两个高峰时段。限行区域包括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包含在内。非浙A号牌机动车的限行区域则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
对于浙A号牌机动车,按照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具体为:星期一禁止尾号1和9的车辆通行;星期二禁止尾号2和8的车辆通行;星期三禁止尾号3和7的车辆通行;星期四禁止尾号4和6的车辆通行;星期五禁止尾号5和0的车辆通行。非浙A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实行全号段禁行。
此外,以下车辆不受“错峰限行”: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的车辆。
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春秋旅游旺季期间,西湖风景区实行双休日机动车单双号通行措施,具体由杭州市负责实施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