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车牌办理所需材料包括:
1. 业务预约成功的手机短信凭证。
2. 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如下:
(1) 若车主为个人,需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居民居住证、五年有效的居民来往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有效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军人身份证件等。若车主为现役军人,可提供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证件。
(2) 若车主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提供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以及上级单位出具的证明。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原件、彩印件或电子保单(三选一,电子保单车管所免费打印)。
4. 机动车销售统一原件(未销售的免予提交)。
5. 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6. 若代办人需到车管所办理,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盖章或签名的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