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望城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涵盖了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增设电梯,解除劳动关系并封存账户超过半年,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出境定居,以及因重大疾病或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等。
其中,夫妻双方在符合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增设电梯,以及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或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退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出境定居,或职工去世并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职工个人账户必须封存状态,提取后账户将被注销。
但是,如果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或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被冻结,或者因购买、建造、翻修、大修非自住房,或者购买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或者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房屋,或者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不良行为记录,或者职工或配偶已办理划拨还贷或月对冲还贷业务的,则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本人的一类借记卡。如果是异地购房或偿还贷款本息,还需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