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漯河市的限行规定于2020年9月14日0时开始实施,限行时间是每周的7时至21时,法定节假日则不实行限行措施。
限行的范围限定在南环路以北、中山路以西、龙江路以南、107国道以东(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城市道路。
具体限行规定是依据机动车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进行,每天限行两个号。具体限行规定如下:
周一:限行尾号1、6;周二:限行尾号2、7;周三:限行尾号3、8;周四:限行尾号4、9;周五:限行尾号5、0。
如果因为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将按照对应的工作日进行限行。
然而,以下车辆不受上述限行措施的限制: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车(包括巡游出租车和在我市交通部门备案的网约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等车辆;
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车辆;
以及其它因工作、生产、生活需要,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