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7月1日起施行,购车按实付价计税。近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车辆购置税的具体。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法,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其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税款。车辆购置税税率仍为10%,与此前条例保持一致。
李旭红解释,此次公告明确了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购置税税基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如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则依据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确定计税价格。
所谓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购置税计税价格。
新执行后,纳税人无需按最低计税价格确认计税基础,只需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由于购车需缴纳,因此上不含税的价格即可作为车辆购置税的税基。这体现了车辆购置税税基与税基的趋同,购车消费者能够按实际支付价格缴税,这是合理的税收负担。
在新下,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呢?根据《车辆购置税法》,应纳税额等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例如,张先生今年7月在4S店购买一辆轿车自用,实际支付18万元(含),则应缴车辆购置税为:180000元÷(1+13%)×10%=15929.20元。
李旭红认为,车辆购置税对组织财政收入、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引导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