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磐安县中小学招生人群划分依据具体如下:
首先,A类对象指的是户籍在城区学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对象。具体又分为A1类和A2类。A1类是户房一致的学生,可以在相应学区入学;A2类则根据户口和房产的一致性,在不同的学区入学。对于因拆迁暂时没有房产的学生,3年内仍可在原学区入学,或在产权置换后所在学区入学。此外,仅有营业场所的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将根据营业执照所在地来决定。
B类对象包括通过体育术科测试的体育专门学校招生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县级以上劳模、县委人才办颁发的“人才绿卡”持有者等。这些对象的子女入学将根据相应文件予以落实。
C类对象包括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且实际居住的学生,以及因工作调动进城的夫妻子女。C1类指的是2020年5月31日前在城区购买商品房且实际居住的;C2类指的是夫妻一方因工作调动进城1年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
D类对象则分为D1至D5类。D1类是在城区办企业1年以上的企业主子女;D2类指的是具有磐安户籍,在城区经商2年以上,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2年以上,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个体经商户子女;D3类指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务工2年以上,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2年以上,其子女按企业所在地学区安排入学;D4类指的是非磐安籍来磐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积分入学申请统筹安排入学;D5类指的是父母一方在城区有稳定工作或经商办厂,子女在城区小学连续就读六年的毕业生。
对于D2、D3类对象,当可招收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将按在城区取得经商营业执照的时间先后或在本县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长短依次确定,夫妻双方均在城区务工且缴纳养老保险的优先。D4、D5类报名对象则根据城区学校学额空余情况,由县教育局按积分多少和租房、实际居住或经商办厂、工作的年限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磐安县体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通过术科测试的学生,招生项目为田径、足球、举重、跆拳道、羽毛球。体育术科测试将在6月3日前完成,且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