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电动车上牌所需材料如下:
1、车主身份证,若为非南京户籍还需提供在宁居住证。
2、购车发票,无论是电子发票还是纸质发票,名称须与车主一致,可以电子方式调取,也可以打印纸质版本带到窗口进行审核。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车辆需符合3C认证标准。
仅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办理登记上牌。“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需小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瓦,并且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整车需通过CCC认证。
此外,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达到使用年限或者因遗失、灭失等原因不再上道路行驶的,所有人需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需遵循相关规定,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停放时应有序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若未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则停放时不得占用盲道、人行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