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身份证要求: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拓展内容:华侨身份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外国人身份证明材料: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如果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可以使用有效临时身份证作为替代。对于华侨和外国人来说,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是必不可少的。华侨需提供有效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证明。若居住国与中国无外交关系,则需通过第三国进行认证。同样地,外国人需提供有效护照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或由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同样适用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
总之,无论是中国人、华侨还是外国人,都需要根据自身的身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这样不仅有助于确保登记过程顺利进行,也能够保障双方权益。在准备这些材料时,请务必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