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条件涵盖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首先,申请者需为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大专学历,并持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为全日制毕业生。对于研究生,条件放宽至非全日制,但要求首次就业参保,即在攻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和期间无就业经历。
其次,毕业生需在南京就业或创业。就业包括与南京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创业则需在江苏省或南京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
再次,申请者必须在南京无自有住房,包括与父母共有的唯一一套住房。若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计入住房面积。
对于本市户籍的申请者,住房困难的认定标准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如果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5平方米,则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对于非本市户籍的申请者,无自有住房的认定同样涵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宁名下的私房和未交付的房屋。如果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5平方米,则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