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填写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时,每个项目几乎都是必需填写的,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首先,“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时间范围,需要详细填写具体的年、月、日。
其次,“纳税人名称”一栏应当填写纳税人的全称。
接着,“期初余额”是指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的结存金额,若为试点实施之日,则应填写“0”。
“本期发生额”是指本期内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服务扣除项目金额。
“本期扣除额”是指服务扣除项目在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且该数值不应超过“期初余额”加上“本期发生额”的总和,同时也不应超过“全部含税收入”。
“期末余额”是指服务扣除项目在本期结束时的结存金额。
“全部含税收入”则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所获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总和。
“本期扣除额”栏的数据应当与附列资料第3项“本期扣除额”栏的数据相一致。
“含税销售额”是指服务、无形资产的含税销售额,计算方式为“全部含税收入”减去“本期扣除额”。
“不含税销售额”则是服务、无形资产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方法为“含税销售额”除以1.03,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本期数”“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的数据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