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往香港的人员,包括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将被签发多次签注。签注的有效期将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来确定。持证人必须遵循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出入香港。
前往澳门的人员,包括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将被签发多次签注。具体的签注有效期如下:
1. 随任人员:签注的有效期将参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
2. 就学人员:签注的有效期将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来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3. 就业人员:签注的有效期将依据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的批准期限来确定。
4. 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的有效期将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来确定。持证人在澳门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澳门逗留许可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