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物价局为规范有线电视服务收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知。旨在促进有线电视事业发展,满足民众精神文化需求。
一、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由政府定价,现行标准为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收取费用后,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需保障至少50套电视节目正常传输(不包括免费节目、广告及购物节目),并免费提供一系列服务。
三、取消新建商品住宅用户的入户安装费。老旧小区或自建房屋用户申请安装时,材料和施工费用可由双方协商。
四、机顶盒免费配置,损坏可免费修理或更换,但因用户私自拆卸导致的损坏除外。
五、以下用户可享受收费优惠:老红军、老八路及其遗孀免收基本收视维护费;农村五保户可免费安装有线电视,主终端费用减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主终端费用减半;社会福利机构免费安装,费用减半。
六、有线电视网络传输单位应规范服务收费,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制用户付费接受升级。
七、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旧政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