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来确定缴存基数。具体来说,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是根据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的。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则是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自身经济效益来决定,范围在8%至12%之间,但同一单位账户内的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必须保持一致。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8年7月6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中规定,2018年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的月最高缴存额为5112元,月最低缴存额为254元。这一标准基于最低8%和最高12%的缴存比例。
宁乡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位于长沙市宁乡县玉潭街道花明北路政府北100米,联系电话为0731-87884708或12329。管理部提供贷款、提取、储存卡、单位开户等多项服务。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夏季下午13:30至17:30)。欲了解更多详情,可查阅长沙各区公积金管理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