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详细规定了不同级别医院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在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720元,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8%,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年。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为480元,报销比例为91%,同样设有15万元/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一级医院的起付标准最低,为240元,报销比例最高,达到94%。
大额医疗补助方面,报销比例为90%,同样有10万元/年的最高支付限额。门诊费用则主要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除非特殊情况下,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年内多次住院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会逐步降低,每次减少100元,直到与最后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相同。此外,退休人员的住院医保统筹金报销比例将提高三个百分点。
公务员医疗补助则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对个人自付部分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分为两类:一是医疗照顾人员,包括正、副厅级领导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二是普通人员,涵盖正处级及以下干部、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工人等。
在门诊治疗方面,普通人员医保内费用累计超过800元后,可获得公务员医疗补助80%的补助,医疗照顾人员则可获得95%的补助。住院费用方面,普通人员在医保内自付部分的补助比例为85%,大额医疗补助和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比例为90%。而医疗照顾人员的住院补助比例则高达95%,自付部分的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补助比例为80%。
具体补助比例和详情可参见《公务员补助待遇支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