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满足无房条件。具体来说,职工及其配偶必须在重庆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且在租赁住房期间,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若租赁的是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额度根据实际租金支出,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若租赁的是商品住房,则提取额度有具体规定:主城区内每人每月1200元,夫妻双方每月2400元;主城区外每人每月900元,夫妻双方每月1800元。
在申请过程中,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还需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租金缴纳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对于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同样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除非是销户提取。如果职工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同时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如果职工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在贷款结清前,提取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只有在职工退休、死亡等情况下,才能进行销户提取。
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的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严厉措施,包括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的资金,并纳入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