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地居民根据实际需求可以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如果同时申请通行证和签注,或者仅申请签注,依据不同的事由需满足特定条件。比如,赴或澳门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或者作为受养人赴港澳依亲等。
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需亲自到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若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人陪同,并需提交监护证明及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时,还需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需在原通行证或签注申请地申请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被委托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申请人在港澳地区时不能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港澳就业或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内地居民,可由劳务公司代为申请。劳务公司需事先向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公司印章及负责人签名。
根据相关规定,在或澳门的申请人可向深圳或珠海签证办提出申请,亦可通过或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