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伤残待遇申领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携带《南宁市工伤保险伤残待遇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前往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
随后,工作人员将接受参保单位的申报材料并进行核对和录入。
接下来,社保机构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最后,工作人员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办理流程示意如下:
申请条件包括已经完成工伤登记且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十级或生活护理依赖。
此外,申报单位必须与发生事故伤害时的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支付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伤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以上信息来源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