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沙对商品住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的购买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该政策主要针对限购区域内的房产交易,具体包括长沙市区除浏阳市、宁乡市之外的所有行政区域。
对于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长沙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禁止再购入新房。同样,有至少一套住房的成年单身长沙户籍家庭和非本地户籍家庭,也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次购买新房。
已拥有房产的长沙户籍家庭,若要在限购区域内购入第二套新房,需满足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满四年的要求。此外,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情况除外),只有满足落户满一年,并在本市工作,或者连续缴纳两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才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新房。
对非本地户籍的稳定就业者,若无自有住房,需连续缴纳两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才能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新房。值得注意的是,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不满两年的家庭,不能单独在限购区域内购买新房。同时,未成年人和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学生也被禁止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在长沙市限购区域内,夫妻双方离婚后,任何一方两年内购买新房的,其持有的住房数量将按照离婚前家庭的总住房数量来计算。
购买的新房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满四年才能进行转让。此外,企业购买的新房需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五年后方可转让。
以上政策旨在稳定长沙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