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缴费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
通常,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为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缴费比例则由当地社保局规定。
从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对于低于此比例的地区,需制定过渡方案。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同样在2019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可下调20%或50%。
调整后的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将采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负担。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确定缴费基数。
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20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2019年调剂比例提升至3.5%。
社保费征收体制方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继续现行征收方式,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将如期划转。
建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降低社保费率和征收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工作。
各地区需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