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对于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补贴期限最长可达12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2020年12月31日前见习期未满即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东莞市将提供剩余见习期的补贴。
申请此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就业见习结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且实际见习时间需不少于3个月。申请者需准备相关材料,前往所在镇街或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资料审核通过后,补贴将直接拨付至见习单位的银行账户。
该政策依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