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杭州市制定了一项新的购房政策。该政策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新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项目必须通过公证摇号的方式销售,以确保公平公正。
具体而言,房地产开发商需在申领预售许可证前制定摇号销售方案,并一次性公开销售当期所有房源。同时,开发商需在销售现场公示购房意向登记方案,明确登记时间、地点和条件,不得设置有利于特定群体的条款。
如果意向客户数量超过房源数量,开发商需联系公证机构进行摇号,确定选房家庭和顺序。为保障无房家庭权益,开发商需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
意向登记时,开发商需核实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婚姻、户籍和房产情况,不得无故拒绝登记。登记结束后,开发商需整理汇总表并报送公证机构。
公证机构需主持摇号过程,确保公正性。摇号结果产生后,开发商需组织有序选房,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两次的家庭,将在一定时间内被禁止再次登记。
开发商需将摇号、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备案,并保存相关证据。房管部门将加强对开发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予以处罚。购房者若提供虚假信息或干扰销售过程,将被限制一年内购房查档申请。
公证主管部门需制定相关业务规范,加强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摇号销售工作的规范有序。
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