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法律体系当中,自首是一种重要的从宽处理形式。
按照《刑法》设定,自首可划分为一般自首与特殊自首两种类别。
其中,一般自首要求在犯事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
自动投案需强调犯罪者自发地向司法机构投降;
而如实交代则要求坦白重要犯罪情节。
针对特别自首方面,主要对象为已经承受限制或逮捕等动性的犯罪者、被告人以及正处于监禁期的罪犯,其需向司法机关披露司法机关尚未知晓的个人其他罪行。
对自首者,法院会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若犯罪轻微,甚至有可能豁免责罚。
自首倡导公众认罪悔罪的积极态度,有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案件审理效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