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公司宿舍男女混住是不合理的。这种做法可能侵犯员工的隐私权,并且违反了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时,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刺探、拦源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包括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非法律有另外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实施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
具体来说,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了六种不得实施的行为,包括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以及其他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此外,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