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因为相同时间内,速度比等于路程比,所以由题意“出发时,甲、乙的速度比是5:4”,知相遇时甲乙行走的路程比是5:4。由”相遇后,甲的速度减少20%,乙的速度增加20%“知相遇后的速度比,得出相遇后的路程比,从而算出乙共走了全程的几分之几,看10千米是剩全程的几分之几,算出全程。
解:相遇时,甲行全程的5/(4+5)=5/9,乙行全程的1-5/9=4/9。相遇后,甲到B地,甲又行了全程的4/9相遇后甲乙速度比=5×(1-20%):4×(1+20%)=4:4.8=5:6,即路程比是5:6,所以相遇后,甲到B地,对应的乙又行全程的4/9×6/5=8/5。所以乙总共行全程的4/9+8/15=44/45还剩全程的1-44/45=1/45。所以AB两地距离10÷1/45=450(千米)。答:AB两地的路离是450千米。
2. 这个问题主要是要画出图形,列方程。先设乙的速度为V,A,B的距离为S。根据条件甲第一次追上乙,说明甲跑得比乙快,在开始的时候他们的差距为S。这样得第一个方程 240*V+S=3*240 (第一次相遇,右边表示甲在4分钟内跑的路程,左边表示乙在四分钟内跑的路程,还要加上开始跟甲的差距。这样两边才能相等)。相遇之后说明甲乙现在在同一地点,第二次相遇说明甲快了乙一圈400米,得第二个方程 600V+400=600*3。由上面的两个方程解得 V=7/3 ,S=160。答:乙的速度为7/3秒/米,A、B两地相距160千米。
3. "甲先出发2小时后,乙丙同时出发,3小时后,乙追上甲"。这个可知甲乙速度比为3:5。“已知丙速度比甲快1/9”。这个可知甲速度比为9:10,即甲速度是丙速度的9/10。通过以上则可知乙丙速度比为3:2。200×2÷(3+2)×2=1200÷5×2=240×2=480KM。甲乙丙相遇时,甲和丙的行程。480×(1-9/10)÷2=480×1/10÷2=48÷2=24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