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纳税人销售或进口特定商品时,将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这些商品包括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具体来看,农产品的范围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的初级产品,如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而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等商品则包括了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石油液化气、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境外图书等。
饲料方面,其具体征税范围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包括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等。
音像制品特指正式出版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而电子出版物则是一种数字化出版物,包括只读光盘、一次写入式光盘、可擦写光盘、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和各种存储芯片等。
二甲醚作为一种化学分子式为CH3OCH3的气体,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且无腐蚀性,也被纳入10%增值税税率的商品范畴。食用盐则需符合《食用盐》(GB/T 5461-2016)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21—2003)两项国家标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