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e.122.gov.cn)上线后,驾驶人可以在线处理违章、缴纳罚款。注册用户只需登录平台,点击违法处理业务,按照提示操作,就能完成电子监控违法的网上处理和罚款缴纳。
注册时,需使用驾驶证办理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以接收验证码。若手机号码不符,则注册失败,需到窗口办理。
电子监控违法处理流程包括:登录平台,点击违法处理业务,阅读业务须知,选择机动车,选择违法记录,确认处罚决定书,接受处理。
本平台仅支持用户本人驾驶证处理本人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对于罚款不超过200元的记录,可在平台处理,其他记录需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对于外省市的交通违法记录,用户可通过漫游至违法发生地的对等平台处理。驾驶证累积记分将超过12分的记录,需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窗口处理。
网络数据传输延迟可能导致驾驶证累记分未及时更新,如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被记分,请短时间内不要使用本平台处理记分的交通违法记录,以免超分。
对违法事实有异议的用户,可前往违法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需在15日内至指定银行缴款,逾期未缴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
用户可申请邮政寄递或持驾驶证至处理机关打印处罚决定书,也可使用指定银行银联卡缴费或通过网银缴费。
平台支持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地区以及冀中、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网上罚款缴纳。用户需持平台提供的“缴款凭证”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缴纳罚款。
请注意,对于上述信息,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联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