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时,需确保车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 2018),并通过国家CCC认证,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内。车辆颜色将采用蓝底白字白框线的新式号牌。如果车辆不符合这些条件,则属于超标车,将不予办理登记。
此外,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也将不予办理登记:
1. 提交的购车发票无效的。
2. 发票上记载的车辆所有人与提供的身份证明不符的。
3. 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
4. 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拼装情况,或者电动机号、车架号有凿改痕迹的。
5. 改变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结构、构造或主要技术参数,并加装了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装置。
6. 车辆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车辆不在自治区公布的准予注册登记目录范围内的。
在办理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准确无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