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毕业生在东莞实现基层就业可申请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此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就业单位需为东莞市内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或者到镇街(园区)、村(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其次,申请者本人需为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最后,申请者在该单位需已连续缴纳东莞市社会保险满六个月以上。
申请流程较为简单,申请者需准备相关资料,然后自主选择到所在镇街(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发放至申请者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
此政策依据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