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北新区住房保障办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4号,具体是在房产局内部。如果您需要联系他们,可以拨打024-89603701进行咨询。乘坐公交车K702路,在新城子站下车即可到达。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腾退问题,承租家庭应当在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的30天内搬离租赁住房。如果超期未搬离,将会按照原租金标准继续收费。若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搬离,租金计算方式将调整为按照相同地段的市场租金标准。
当承租家庭完成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时,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会进行房屋检查。如有损坏,将根据《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并需结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
在办理腾退手续时,建议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如租赁合同、身份证等,以便顺利完成腾退流程。如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沈北新区住房保障办获取帮助。
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如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此外,承租家庭在搬离时应确保房屋内设施完好无损,避免因损坏房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有必要,可以提前预约物业进行检查,以确保所有事项都符合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