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取流程如下:
对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若要进行销户提取,则需前往本单位缴存公积金所辖分理处办理。而其他原因导致的提取,则可在中心下设的十二个分理处任选其一进行办理。如果是持有缴存公积金配套银行卡或折的职工,则需要到本单位缴存公积金所辖分理处申请办理提取业务。
职工需要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所辖分理处,找到归集综合岗,按照要求办理提取业务。
分理处的归集综合岗会对提取所需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根据提取的原因和资料内容,在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给上级进行业务审批。
审批通过后,归集主管岗将进行资金核算,并向配套银行发起提取数据。提取的金额会直接转入职工所提供的银行卡内。
最后,分理处的归集主管岗会打印《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并连同所需的资料原件一起返还给办理人,以完成整个提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