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如何申请公租房?
申请流程如下: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表格,同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承诺书。若申请人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不同,需先到实际居住地领取《合肥市社会救助事项入户调查表》。实际居住地的社居委需在5天内完成入户调查,并填写调查表并签署意见。随后,申请人需携带签署意见的入户调查表和相关申请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提交申请。
申请条件包括:家庭成员为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3187元(2766元/月);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也可以单独申请。
另外,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家庭,可以优先予以安排:市和各区(开发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以及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急需救助的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保障方式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一种。请注意,公租房保障不能与本市的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政策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