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位于南沙区南沙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务中心2楼,咨询电话为020-12345。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00-12:00/13:00-17:00;周五9:00-12:00/13:00-15:00;周六上午:9:00-12:00。(节假日另作安排),需提前预约。
广州市民亦可选择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APP进行预约申请。首先,下载国家移民管理局APP并进行实名注册。随后,在页面中找到并点击“预约申请”。接下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办证受理的省份。然后,选择办证受理大厅,依次填写“办证省市/区--办证大厅--预约日期--选择时间”。填写紧急联系人姓名及号码,填写办证信息以及取证方式。对填写的申请信息进行确认,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受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现场缴费。最后,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请注意,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将不予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无法证明身份的;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出国治病,提供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出国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出国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复印件,交验原件;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提交大型商务活动主办方的邀请函及工作单位证明;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