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沈阳居住证时,首次申请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就业、就读、购房、租赁房屋证明材料之一。其中,居住地住址证明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等;而就读证明则需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若由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则必须同时提交委托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居住证需要补办或换领,除了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相片外,还需户口本以及满半年的就业、就读、购房、租赁房屋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证持有人在沈阳享有诸多权益,包括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同时,他们还可以获得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服务等。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者在居住地能够享有上述权利和服务,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