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位于花都区花城街建设北路185号,提供港澳通行证办理服务。工作时间从周一到周五的8:30至12:00和14:30至17:30,周六上午8:30至12:00,节假日另有安排,需提前预约。
申请商务签注的条件包括: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但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光面彩色照片一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企业公司已备案的商务备案IC卡及提交报备证复印件、单位意见和单位派遣函。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包括:登录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提交商务签注申请,获取网上受理回执号;3个工作日后查询审批结果;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的,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单位派遣函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大厅办理相关手续;选择速递的,等候速递公司上门收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单位派遣函及办证费用。
办理时限和费用方面,广东省户籍的申请者需7个工作日,非广东省户籍的需20个自然日,加急服务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签注费用为15元,二次签注费用为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