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9年1月2日起,每周一至周五的7时至20时实施限行措施,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具体限行时间将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限行措施规定,所有进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包括外地号牌车辆),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尾号。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如果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则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已经办理过通行证的货车同样需要遵守限行规定。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交警在路面执勤中查处后,会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告知司机就近停车,当天不可再次上路。如果司机在被查处后短时间内再次被查,可以出示之前的处罚单据,交警将酌情处理,但类似“上午出行被查处,下午开车返回时被查”的情况则会被依法再次处罚。
如果违反限行被交警现场查处,随后在驶往停车地点过程中又被电子监控抓拍到,车主可以到交警部门申请复议,去除重复处罚。不过,复议程序相对复杂,因此车主应严格遵守限行规定,避免被重复处罚。
限行区域包括鹤壁新城区(淇滨区、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及山城区的部分区域。具体限行区域为:淇水路以北、渤海路以南、107国道以东、泰山路以西(不含以上路段);牟山大道以北、东环线以西、汤河街以南、西环线以东(不含以上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