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购买拆迁安置房时,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有特定规定。若采用全额货币化补偿方式,则不能提取。对于以旧换新的情况,旧房折价抵扣新房价的部分视为交易,提取额度以旧房抵款金额加上协议签订后一年内补缴房款凭证金额的总和为限。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若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需在签订协议后的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超过一年的协议将不予处理。此外,在办理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业务之前,各直属局应先从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拆迁安置名册材料。
如果职工购买的是省外的拆迁安置自住住房,则需提供项目批复文件及拆迁安置名册。对于购房人配偶通过网络平台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情况,若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婚姻信息,则无需购房人亲自到场审核。反之,购房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临柜进行审核。
若购房人配偶单独临柜办理提取业务,工作人员能联网核查其婚姻信息的情况下,可免去购房人临柜审核的要求。购房人和配偶一同临柜办理业务时,则需共同确认办理。
关于提取额度的具体规定,可参考网址:http://gjj.hainan.gov.cn/hngjj/tqwt/201805/448dcdae451e43f1a677ecbba8933fd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