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流程:
收养人需亲自前往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收养登记机关将对收养人的证件、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符合收养条件后,会出具《同意收养证明》。
持《同意收养证明》,收养人可到福利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随后,收养人需持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再次前往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收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符合收养条件的,将经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发放《收养登记证》。
办理时间及时限: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自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收养登记手续并发放《收养登记证》。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民中心6楼市民政局窗口,位于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联系电话:0771-3216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