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的通知》以及《沈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具体包括:身份证(已婚者需夫妻双方提供)、《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适用于已婚人士)、《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如无《契证》,需提供纳税申报表)、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者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提取申请人或配偶的外地户籍证明、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银行还款凭证以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需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之一)。
提取方式有两种:柜面办理与网上办理。柜面办理时,提取申请人需携带上述要件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网上办理则更便捷,只需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按照页面提示操作即可。
对于详细的政策信息,可访问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http://sygjj.shenyang.gov.cn/html/SYGJJ/150786396740440/150786396740440/150786396740440/9674044057682298.html。
办理提取公积金时,需确保所有文件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若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更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