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南京,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异地换身份证。申请条件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对于损坏或有效期满的身份证,居民可以申请异地换领。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补换领业务已实现全国通办,但省外居民还需提供就业、就学或居住证之一的证明。
申请时,需携带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异地办证须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
办理流程分为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三个步骤。在居住地受理时,居民需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交验居民身份证。受理后,信息将被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新证,换领证件时需交回原证。
江苏省内居民身份证在20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省外补换领身份证在25个工作日内领取。费用方面,江苏省规定每证20元,国家规定则为40元。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执行,公安机关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