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首先,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并拥有深圳户籍,如果申请人是通过子女取得户籍,那么不能作为申请人。若申请人已组建家庭,应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如果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深圳居住证满一年,应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深圳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租赁期间不能重复享受深圳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其次,申请人的配偶如为现役军人,则不受户籍及居住证期限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迁出深圳户籍的,视同具有深圳户籍。未成年子女因上学而迁出深圳户籍的,亦视同具有深圳户籍。
再次,申请人需连续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但不包括少儿医疗保险)三年以上。如果申请人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只需连续缴纳一年社会保险。同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如被认定为一至四级残疾人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不受缴纳社保时间的限制。
另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无任何形式的深圳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过去三年内未在深圳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最后,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无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正在深圳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轮候公租房,经轮候并承租公租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领取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租房的,需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