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制造或出售可用于骗取国家税收的非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
依照我国法律,其量刑标准如下:
1.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2. 数量巨大者,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者,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