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终结案件。具体而言,当原告去世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时,法院可以终结诉讼。同样,若被告去世,且无遗产也无应承担义务之人,法院也可终结案件。此外,离婚案件中,若一方当事人去世,诉讼同样会终结。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及收养关系解除的案件,若一方当事人去世,诉讼也会被终结。
一旦上述诉讼终结的原因出现,法院必须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该裁定一旦送达给当事人,将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在此情况下既不能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
诉讼终结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情况。狭义的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法定原因导致诉讼无法继续或继续没有意义时,法院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法律制度。而广义的诉讼终结则包括法院作出确定判决、当事人撤诉或达成调解协议等情形。
简而言之,诉讼终结是法院在特定条件下终止案件审理的一种法律措施,旨在确保诉讼程序的合理性和高效性。